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7-22
  • 发布人:
    后勤管理处
  • 浏览次数:
    160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暑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醒和督促本学院、部门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外出请假审批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学校应急处置电话:18105641120),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合落实入境师生全流程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假期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把校园入口关,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校审批制。校南二门自724-815日暂时封闭,816日恢复正常出入。

   二、加强暑期应急值守

各学院、部门要加强暑期疫情防控人员执勤值班,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谎报。(校防控办值班电话:3307116

   三、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根据裕安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全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要求,730日前,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实现接种清零;学校在开学报到时将查验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或包含接种信息的安康码。确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接种的,需由辖区接种点医疗机构出具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入境人员完成集中隔离后的居家健康观察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各学院、部门要精准掌握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将坚持“应接尽接”和自愿原则相结合,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继续引导并鼓励师生积极接种、有序接种。

   四、认真谋划秋季开学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老生返校、新生报到注册和军训等工作。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储备、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师生。

 

                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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